甘肃审批|甘肃省大件运输许可管理系统申请大件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2021-03-28 14:47:03         已有 1455 人浏览

欢迎使用甘肃省大件运输许可管理系统申请大件运输许可,以下为:甘肃省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实时路况通行信息、 咨询电话、办事指南、 培训手册。

致大件运输承运人的一封信

亲爱的大件运输承运人:

  你们好!

根据国家“放管服”和交通运输部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工作要求,我省于2017年10月建成并正式运行了甘肃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在两年多的运行期间,得到了大家的支持和帮助,也收到很多好的意见建议,近期,随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取消、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政策的实施,我们充分采纳了大家的意见建议,对甘肃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再次进行了优化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更好的服务群众,现将系统改造后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甘肃省内起运的车货总重在100吨以下,总宽在4.5米以下,总长45米以下以及拉运风电塔筒、叶片等设备的大件运输车辆不再进行许可前现场勘验,许可部门将按照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在高速公路入口进行称重检测核实,车证相符的方可驶入高速公路,请广大大件运输承运人如实填报申请数据,因申报数据不实无法进入高速公路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结合省界收费站以及个别高速公路超限监测站的取消,自2020年1月1日起,甘肃省不再办理以省界收费站或高速超限监测站为起运地的大件运输申请,请大家在货物起运地申请,一地办证,全线通行。

    三、我省将对行驶甘肃省内公路的大件运输车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进行监管,请已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严格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依法应当护送,请随车携带护送方案并按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经检查发现车证不符、瞒报数据、未按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依法进行处理,并列入大件运输许可黑名单,1年内不准申请超限运输许可。

    四、我们许可前需要对通行线路进行勘测,车货总重超过120吨、宽度超过4.5米、长度超过45米的需要征求公路养护部门和收费运营部门意见,影响交通安全的需要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我们会按照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及时办理,有问题会及时给大家打电话沟通,尽量压缩办理时间。

    五、请大家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在享受国家好政策的同时,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物流业发展环境。

感谢对甘肃交通的支持,祝大家一切顺利!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大件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从事超限运输的单位或个人申请超限运输许可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受理机构

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决定机构

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发证机构

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事项审查类型

先审后批

法定依据

《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审批结果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申请方式

登录甘肃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网上办理:
(http://117.157.231.153:9002/road/index.html)

办结时限

(一)Ⅰ类大件运输在1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二)Ⅱ类大件运输在3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Ⅲ大件运输在7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采取验算、加固、改造措施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办结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许可信息进行公示。

申请条件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大件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禁止性 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一)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的;
(二)承运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资质不包括大型物件运输的;
(三)承运人被依法限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未满限制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许可:
(一)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
(二)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
(三)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

申请材料

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

必要

承运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大型物件运输资质)

必要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必要

授权委托书

必要

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

必要

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

非必要,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需提供

护送方案

加固、改造措施方案

非必要,需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时提供

办理基本流程

(一)注册:申请人登陆甘肃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平台激活,激活前请确认已在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注册并审核;
(二)申请:注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甘肃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平台,提交申请;
(三)受理: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统一受理;
(四)审查决定: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审批;
(五)发证: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向申请人颁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结果送达

予以许可的,申请人通过甘肃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不予许可的,公路管理机构说明理由及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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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甘肃省大件运输许可培训手册

一、激活指南

第一步:

打开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激活’按钮,系统地址:http://117.157.231.153:9002/road/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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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输入业户信息,点击最后一步完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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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业户在甘肃省内激活之前,请确保已在全国大件运输许可平台(http://zclic.tpri.org.cn/zclic/login.html)注册并审核通过。
2、 一个企业或个人只可注册激活一个账户。
3、 经营许可证号必须与全国平台跨省所注册时填写完全一致。
4、 登录密码必须为包含10-20位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的组合。

二、许可申请

第一步:

登录系统后,打开‘许可申请’,阅读办理流程(详细办理流程见登录页-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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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选择下一步,进行基础信息填写,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经办人、通行时间、申请类型、途径地等信息,请注意途径地中必须包含出发地和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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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选择下一步,进行车货信息填写,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货物、尺寸、轴荷分布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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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选择下一步,进行车辆信息填写,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车辆、轴距、道路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请注意:1、轴数不可小于2轴,2、车货总重量=货物质量+装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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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选择下一步,请根据页面提示分别上传经办人身份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车货照片、授权书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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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选择下一步,点击‘完成’将立即提交填写的许可申请,等待相关部门审批即可。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上传运行方案,运行方案上传时请先选择途径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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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密码修改

第一步:

打开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右下角‘忘记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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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输入用户名与注册时的手机号,当相互匹配时,即可输入新密码进行密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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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大件运输许可管理系统-咨询电话

类型      工作时间          电话          备注





咨询电话

8:30至12:00,14:30至18:00

(0931)8771620

受理、线路咨询

咨询电话

8:30至12:00,14:30至18:00

(0931)8771628

起运省协调

咨询电话

8:30至12:00,14:30至18:00

(0931)8771513

沿线省咨询

监督电话

8:30至12:00,14:30至18:00

(0931)12328


投诉电话

8:30至12:00,14:30至18:00

(0931)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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