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金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车,亟待统一规范

2021-07-22 22:38:52         已有 574 人浏览

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接近尾声。

综合执法改革之前的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车辆中,公路路政执法用车,使用的是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中的统一外观的标识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执法用车,则参照公路监督检查车辆,喷涂相应标识。海事执法车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要求进行统一。

综合执法改革之后,全国没有统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车辆的外观和标识,造成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自行创设交通执法标识,十分混乱,影响了交通运输执法统一形象。

列举一下部分交通运输执法车的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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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车辆,如何统一规范?


笔者认为,《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均规定了,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


交通运输部据此制定了《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对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进行了规范,如规定:车辆的基本色为白色,沿车辆前保险杆水平环绕车身以下部分为橙黄色;车身两侧统一喷印“中国公路”文字标识,字体为黑体,文字颜色为黑色。示警灯为红、黄、蓝三色固定式排灯,安装在车顶前部。


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执法车辆的统一标识,是有法律依据的。交通综合执法车辆的统一标识,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因为公路监督检查(路政管理执法)是交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车辆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交通运输部应该针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际情况,修改《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重新制定交通综合执法车辆的统一标识。


交通运输部门最好在《公路法》的修订中,提出交通综合执法车辆应设置统一标识和示警灯的法律修订条文。同时最好赋予交通综合执法车辆在执行紧急公务活动中的优先通行权。


难以争取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交通综合执法车辆进行统一规定时,交通运输部可以提出交通综合执法车辆统一标识建议指导方案,或者制定行业标准,由各省自行争取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车管部门的支持,出台相应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全国统一方案或标准,进行规范。



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接近尾声。



综合执法改革之前的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车辆中,公路路政执法用车,使用的是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中的统一外观的标识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执法用车,则参照公路监督检查车辆,喷涂相应标识。海事执法车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要求进行统一。

综合执法改革之后,全国没有统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车辆的外观和标识,造成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自行创设交通执法标识,十分混乱,影响了交通运输执法统一形象。

列举一下部分交通运输执法车的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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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车辆,如何统一规范?


笔者认为,《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均规定了,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


交通运输部据此制定了《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对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进行了规范,如规定:车辆的基本色为白色,沿车辆前保险杆水平环绕车身以下部分为橙黄色;车身两侧统一喷印“中国公路”文字标识,字体为黑体,文字颜色为黑色。示警灯为红、黄、蓝三色固定式排灯,安装在车顶前部。


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执法车辆的统一标识,是有法律依据的。交通综合执法车辆的统一标识,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因为公路监督检查(路政管理执法)是交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车辆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交通运输部应该针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际情况,修改《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重新制定交通综合执法车辆的统一标识。


交通运输部门最好在《公路法》的修订中,提出交通综合执法车辆应设置统一标识和示警灯的法律修订条文。同时最好赋予交通综合执法车辆在执行紧急公务活动中的优先通行权。


难以争取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交通综合执法车辆进行统一规定时,交通运输部可以提出交通综合执法车辆统一标识建议指导方案,或者制定行业标准,由各省自行争取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车管部门的支持,出台相应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全国统一方案或标准,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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